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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万买的新豪车竟被换过玻璃 消费者起诉4S店“退一赔三” 法院判了
📋总体概括
海口周先生花费166万元购买豪车后,发现后备箱有碎玻璃,经鉴定车辆尾玻璃曾被更换。查明系物流公司员工在存放时砸破玻璃后私自购买所谓「原厂玻璃」更换,4S店对此并不知情。周先生以消费欺诈为由起诉4S店要求「退一赔三」共498万元及税费保险等费用。一审、二审法院均认定4S店不知情、不构成欺诈,但未告知维修情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,判赔车款10%即16.6万元及鉴定费8000元,二审维持原判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消费者166万元购买新车,提车后发现尾玻璃曾被更换,委托第三方鉴定确认后起诉4S店
- ▸事故根源在物流环节:车辆存放时被物流公司员工砸破玻璃,其私自更换玻璃且4S店不知情
- ▸法院认为欺诈须以经营者主观故意为前提,本案证据无法证明4S店明知玻璃被换而故意隐瞒
- ▸一审判4S店赔偿车价10%即16.6万元及鉴定费8000元,二审海口中院维持原判
- ▸判决同时认定4S店交接车辆查验不细致、未告知维修情况,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
🔥犀利点评
这案子判得清醒:欺诈归欺诈,违约归违约,不能一哭就退一赔三。4S店确实冤,锅在物流环节;但它交付前连玻璃被换都没查出来,专业性和查验义务形同虚设,赔16.6万一点都不亏。真正该警醒的是整个交付链条——百万级豪车连最后检验都糊弄,消费者买到手的所谓「新车」,全靠物流公司的人品兜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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