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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三省份“捞金”1.48亿余元 山西原省长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
📋总体概括
2026年9月8日,河南信阳中院一审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、原省长金湘军受贿案,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法院认定其跨山西等多个省份受贿1.48亿余元。金湘军于落马约一年五个月后受审,6月11日开庭时当庭认罪悔罪。至此,2026年已有38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,二十大以来山西籍任职落马的中管干部已有四人一审获刑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金湘军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
- ▸法院认定其受贿1.48亿余元,且跨多个省份作案,非法所得不足部分继续追缴
- ▸从官宣落马到一审宣判历时约一年五个月,其6月11日庭审时当庭认罪悔罪
- ▸2026年已有38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,金湘军为最新一例
- ▸二十大以来曾任职山西的落马中管干部商黎光、王一新、吴存荣、金湘军四人已一审获刑
🔥犀利点评
死缓、1.48亿、跨省捞金,这份判决书的信息密度不低。值得注意的是山西成了落马高发地,二十大后四名任职过的中管干部接连领刑,说明煤炭利益链条的清算远未结束。而在任省长级别官员落马并判死缓,本身就是反腐力度未松的信号——不是运动式收尾,而是常态化深挖。对地方主官的监督缺位问题,判几个人解决不了,关键还是权力运行的透明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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