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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路面有遗撒物致车辆受损 管理者一定担责吗 法院判了

驱动之家·2026/9/19 23:56:00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沂南法院披露一起典型判例:2024年11月,王某明驾车在日兰高速撞上他车掉落的轮毂致车辆受损,起诉道路管理者山东某公司临沂分公司索赔拖车、修车等费用。法院依据《公路养护技术标准》认定Ⅰ级公路日间巡查1次/日、夜间1次/月,两公司提交当日巡查记录证明已尽法定管护义务,遗撒物具有不可预判性,管护义务不能无限扩大,最终驳回原告诉请,判决已生效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2024年11月王某明在日兰高速撞上其他车辆掉落的轮毂,车辆受损后起诉道路管理者索赔
  • 按JTG5110-2023标准,Ⅰ级公路日间巡查1次/日、夜间1次/月,需双向全程巡查
  • 管理者提交事故当日巡查记录,法院认定巡查频次与流程符合规范,已尽法定管护责任
  • 法院指出遗撒物有不可知性和不可预判性,管理者义务应与其管理控制能力相适应,驳回原告诉请
  •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,案件已生效,为高速遗撒物索赔纠纷提供裁判参照

🔥犀利点评

这个判决等于给所有司机上了一课:高速撞了遗撒物,管理者不是自动背锅的兜底侠。法院的逻辑很清楚——管护义务以巡查规范为限,只要按标准巡查了,就免责。但问题在于,1次/日的巡查密度对动辄几百公里的高速来说,遗撒物能停留近24小时,这个标准本身是否足够保护通行安全,判决没回答,也不该由法院回答。司机真正该做的,是找到遗撒物的源头车辆追责,而不是盯着管理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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