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七旬大爷花近13万买新车 却收到旧款库存车!法院:退一赔三
📋总体概括
北京三中院审结一起购车欺诈案:年过七旬的史先生2023年订购一辆官方指导价14.18万元的2023款新车,实际支付12.75万元。提车后发现宣传功能无法激活,核查发现车辆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,实为旧款库存车。商家辩称双方已变更购买意向且史先生确认过车架号等信息,一审驳回其诉求,二审改判支持退车并按消法退一赔三。此案对经销商隐瞒库存车、混淆车款的销售套路具有警示意义,明确消费者知情权受法律保护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史先生订购指导价14.18万元的2023款车型,实付12.75万元提车
- ▸提车后发现重要功能无法激活,车辆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,实为旧款库存车
- ▸商家辩称双方已因优惠变更购买意向,且缴款明细注明车架号、发动机号视为确认
- ▸一审驳回史先生全部诉讼请求,二审北京三中院改判退一赔三
🔥犀利点评
这就是典型的经销商吃定老年人不懂车的套路:口头承诺新车,合同玩文字游戏,等消费者发现车是旧款库存车再甩锅「你自己确认过的」。一审居然还驳回了,好在二审拨乱反正。退一赔三意味着近40万的赔偿成本,这个判例值得所有靠信息差割消费者的车商背下来——库存车可以卖,但隐瞒真实车款卖,就是欺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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