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: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
📋总体概括
国家发改委发布《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省内能源合同价格由供需双方通过市场交易形成,鼓励建立与电力供需、用户承受力、燃料成本挂钩的价格浮动机制,并明文禁止各地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。同时规范天然气管网运营企业行为,要求提供公平管输服务,禁止以服务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天然气。这一办法将能源保供从行政定价转向市场化机制,是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制度化步骤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国家发改委发布《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以第二十四条明确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
- ▸鼓励合同建立与电力供需、用户承受力、发电燃料成本关联的价格浮动机制,应对市场波动
- ▸明文规定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格,给地方行政干预划出红线
- ▸天然气管网运营企业须按合同执行上载下载,支持协商一致的计划变更
- ▸管网企业不得通过提供服务名义买卖或变相买卖天然气,强化管输与销售分离
🔥犀利点评
「不得强制固定价格」这条才是真正的大新闻——过去保供名义下的行政限价,本质是让发电企业扛亏损、地方拿政绩。现在中央文件直接捅破这层窗户纸,把燃料成本联动写进合同机制,等于承认:不反映成本的电价保不住真正的供应安全。管网禁售条款则是管销分离的又一次加码。方向对了,但地方执行会不会变相设指导价,仍要打个问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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