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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职人员醉驾致夫妻身亡,死者家属申请复核:对方醉驾且不开灯超速,为何让我父母承担次责

凤凰网·2026/9/12 07:08:10🔗 原文

📋总体概括

山西临汾蒲县一对五旬夫妻8月13日晚推人力车通过国道时,被薛关镇政府公职人员杜某某驾车撞击身亡。事故认定书显示杜某某存在醉酒驾驶、夜间未开车灯且超速等违法行为,但仍认定死者夫妻承担次要责任。家属对此不服,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,质疑对方多重违法为何自己父母还要担责。杜某某事发后已被刑事拘留,当地镇政府成立协调小组协助处理民事赔偿事宜。

关键信息

  • 8月13日22时24分许,蒲县薛关镇某村东口国道520线上,公职人员杜某某驾车撞死推人力车的张某某(57岁)、郭某某(53岁)夫妻
  • 事故认定书载明杜某某存在醉酒驾驶、夜间未开启车灯、超速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,事发后已被刑拘
  • 交管部门以死者『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』为由认定夫妻二人承担次要责任,家属对此不认可
  • 家属已就事故认定书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,质疑夜间根本无法及时发现无灯醉驾超速车辆
  • 薛关镇政府确认杜某某系该镇普通干部,已组成协调小组协助双方沟通民事赔偿

🔥犀利点评

醉驾、不开灯、超速三宗罪叠加,撞死了人还能让死者担次责,这份认定书刷新了公众对责任划分的认知下限。『确认安全后通过』的逻辑荒谬在于:无灯行驶的车辆本身就是路上最大的不可预见危险,要求行人对违法行为作出预判,等于把违法成本转嫁给受害者。醉驾公职人员的身份敏感,更需警惕地方在认定和赔偿环节的和稀泥。复核是纠正的法定通道,此案结果将检验基层执法的公正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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